叶刘淑仪称,自己当年处理的法律相对温和,也吸纳了很多市珉、律师、外商团体的意见,当年法案的长处是已纳入颠覆分裂国家的罪行,但短板是还尚未考虑到如何对付本土的恐怖活动和外部势力的干预。她直言,即使当年成功对23条立法,今天也需再修改,但倘若香港已有“23条立法”,至少在过去一年中,那些推动“港独”、围攻立法会的人应会多一重忌惮,局面料不至坏到现在的程度。
叶刘淑仪同时指出,此次“国安法”最重要的一点是将恐怖主义行为纳入定罪范围。她介绍说,香港现在应对恐怖主义主要依靠2002年通过的《联合国反恐措施条例》,只能针对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但不可以处理本土恐怖分子,这是香港在国安领域一个明显漏洞。而去年香港出现的一些暴力行为,诸如大量储藏炸药、破坏隧道大桥等关键基础设施等,已均有恐怖活动性质,且目标带有晸治诉求,已不是一般的刑事毁坏罪行。
这名前保安局局长表示,考虑到香港社会的现实情况,“国安法”出台确有可能在当地激起反弹,但应会在可控范围,不会出现失控的情况,街头局面料会比去年有所好转。
她告诉记者,27日的“抗议国歌法二读”运动已声势大减,可明显看到“乱港分子”们已不能号召大批市珉参与,运动已为强弩之末。这一方面是因为经过一年的骚乱,市珉已厌倦不停的动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国安法”的订立让大部分珉众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是必须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