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覃某来到蔡甸法院起诉离婚,因为考虑到双方育有一女,法院没有判决允许离婚。近日,覃某再次来到蔡甸法院起诉,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已经破裂。法官审理后认为,虽然上次判决不准离婚,但夫妻双方多年来一直与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感情并没有缓和,最终判决允许二人离婚。
法官:
夫妻矛盾应在双方范围内解决
硚口法院仁寿法庭副庭长刘再安告诉记者,仁寿法庭是专审家事婚姻的法庭,因此每天在法庭都会遇见婚姻纠纷的当事人家属,在法院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很多情况是夫妻双方没吵,反而双方父母先吵起来。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的父母都站在自己的子女一方说话,往往忽略了事情的客观性。
蔡甸法院永安法庭副庭长罗英称,近五年,受双方父母影响离婚的逐渐变多,因为80后90后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倾向于疼爱自己的子女。
婚后应该与父母保持距离吗?
刘再安法官建议,
小两口形成了新的家庭后,
父母应该从身份上开始转换,
划清界线,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无论是从“心理”还是从“空间”上,
都应该与子女保持距离,
这样更利于已婚子女的生活和谐。
来源:楚天都市报编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