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拉女学生出去。这种事情基本上每晚都有,多的时候甚至会来七八辆摩托车。”
两辆摩托车上下来4个男青年,其中一个戴着头盔。不久,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走到他们旁边,几个人交谈了一番便坐上车飞驰而去。
19:40,又有一辆摩托车开到学校操场。两个男子骂骂咧咧,“狗日的,居然停电了。”他们打了一个电话,大约1个小时后,一名女生从学校寝室走出来,与两名男子一道坐上摩托车离开。
期间,没有任何学校管理人员询问这些社会青年,也没有人阻止他们将女学生带走。
西安蓝田一名小学女生在上课时,被4名男生拉到厕所强奸的事情引发关注。当时课堂因为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她连拉带拽弄到男厕所后实施的侵害。然而在事发后,4名男生因为未满14岁,不予立案。这件事被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热议。
陕西蓝田,一名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事发之后,当地警方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称由于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事情是发生在5月27日下午上课时,由于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小花连拉带拽弄到男厕所后对其进行轮流侵犯。
事发后,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便上前询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小花将此事告诉了该名男老师,男老师得知后将此事上报给校方。
校方随后通知了小花的父亲,小花的父亲选了报警,并将小花带回家中休养。事发之后,小花精神大受刺激,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再去学校上学。
原本以为报警能保护自己的拳益,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后续的结果却让小花以及小花父亲失望了。
事发第二天,也就是5月28日,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这是保护嫌犯的节奏吗?然而,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6月1日,小花父亲收到了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这让小花的家人难以接受。
事发后,学校负责人被撤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晸警告,唯独犯错的4名涉案男生却一点惩罚都没有,换个地方照样逍遥自在。
当地教育局表示,目前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是不大舒服的。什么叫“为转学提供一切便利”?当地教育局公然这样说,把这一点作为安抚受害者的解决方法和补偿措施,这是认为性侵受害者是一件丢脸的事情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