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旅广体局落实省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查处了一起非法插播广告的典型违法案件。
4月16日,有群众举报称汉寿县融媒体中心(汉寿县广播电视台)非法插播省台节目广告,严重影响湖南广播电视台形象。4月21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这一行为予以立案。经调查查明,该单位存在替换、遮盖所转播、传输节目中的广告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且当事人曾因此种违法行为被多次警告,拒不改正。4月24日,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晸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