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9日,深圳中院公布的一份判决曝光了无人机巨头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内部腐败的这一“潜规则”。
该案的两名被告人,生于1988年的吕龙与生于1982年的伊丹,原系大疆公司的采购经理。吕龙于2015年至2018年7月、伊丹于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在大疆公司任职。伊丹任职期间引进了威欣睿公司作为大疆公司的供应商,伊丹离职后,吕龙接手并负责威欣睿公司的采购业务。
2016年上半年,吕龙与伊丹商量后,由伊丹找威欣睿公司总经理林某索要好处费,提出按照采购额的5%收取,林某经考虑后表示同意,于是安排公司会计林映美每月在收到大疆公司货款后随即按货款额的5%作为好处费,转给伊丹的个人账户。
法院查明,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间,威欣睿公司分28笔转款3482288元人珉币(币种下同)至伊丹中行账号,林某账号转款1笔144500元至伊丹账号,共转账3626788元。伊丹分给吕龙139万余元。林某在证人证言中称,按照伊丹的说法,这5%的好处费不但要分给吕龙,还要给品质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以及下单的工作人员等。
贿赂带来的直接效果是对供应商采购额的飙升。
据大疆公司出具的补充说明显示,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大疆公司向威欣睿公司每月平均采购额维持在21.5万元人珉币左右;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吕龙离职的月份)每月的平均采购额维持着364.8万元左右,平均采购额飙升了16.9倍。据大疆诿托人陈述,截至报案时,涉及吕龙和伊丹案的采购额共计约7500万元。
据吕龙供述,2014年他在香港与自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大疆公司,2015年转岗为采购经理,并在同年认识了伊丹。
“伊丹约我吃饭,埋怨采购的工作太恶心,一点拳力和地位都没有,问我有没有想过额外赚点钱,我说我们职位这么低怎么赚钱,问他安不安全,他说他只跟供应商的老板谈,不会和其他人谈,知道事情的人特别少,很安全,他说这种模式叫REP模式,他做中间人,出了任何事情和我没有关系。”吕龙供述称:“关于回扣点数的问题,伊丹和我说威欣睿公司是做电容的,让我做这个,给我1-2个点的回扣,他拿多少我不知道。”
法院认定,伊丹和吕龙两人在共同利益支配下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均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在一审中,吕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伊丹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在深圳中院二审期间,大疆公司为伊丹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认为他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公司损失,请求司法机关予以轻判。深圳中院二审改判伊丹有期徒刑1年6个月,对吕龙的一审5年量刑维持原判。
10亿之损:供应链贪腐造成采购价格高出20%
大疆公司采购经理贪腐案的案发,来源于举报。
据上述判决书显示,2018年8月,大疆公司法务部接到匿名举报信,举报公司前员工伊丹勾结公司采购人员吕龙,通过其中行账户多次向吕龙输送巨额贿赂,为供应商谋取利益。
大疆公司经内部调查发现,伊丹离职后吕龙先后多次向该供应商下单,采购额从每年30余万元升至每年3000余万元。吕龙在获悉大疆科技开始进行内部调查后,于2018年8月底主动提出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