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网友用“援鄂是为了躲债,是为了借机营销炒作”捞好处,来解释于鑫慧的逆行举动。老实说,这样追问动机的逻辑,更像是诛心之论。义无反顾地支援前线,是建立在巨大风险基础上的,所以于鑫慧的担当和疫情期间的贡献,不应该就此被否定,也不该一棍子打死。
至于婚内征婚、同其他人保持暧昧关系等情节,不少人将它当做一个“大瓜”来吃,但其实正如卫生院的情况说明所言,“婚恋属于个人事务”。
公是公,私是私,这一点需要区分清楚。于鑫慧哪怕荣誉加身,关注度再高,依然谈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公众人物,没有义务将私生活放在聚光灯之下接受拷问,用所谓的情感不检点来审判她的私德,未必合适。
当然话说回来,肯定于鑫慧逆行的勇气,包容她可能存在的私生活“瑕疵”,也并不意味着无条件相信她的为人,或是为她的人格背书。目前看,履历造假是大概率存在的情况,倘若进一步调查表明她的确有故意炒作的目的,那么当初她“炒得多热”,最后也会“摔得多惨”。
事实上据媒体报道,从武汉回来后,于鑫慧很多荣誉加身。如江苏好人榜、南通五四青年奖章、江苏最美青年抗疫先锋等等。这些荣誉颁发给她,不仅是为了褒扬她在抗疫领域做出的贡献,更包含着一种“真善美”的社会正向激励初衷。
而目前看,于鑫慧的一些行为,与这些称号还有距离。至少对于相关视频和媒体报道中的一些误导性信息,例如履历造假、隐瞒结婚事实征婚等,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于鑫慧的这一套“操作”下来,效果上的确让自己的故事更具卖点,更具传播广度。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可能涉嫌的毕业证造假。于鑫慧当初去武汉给罗科长的毕业证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话,南通卫校为何“查无此人”。倘若真的存在伪造证件,那就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有可能涉嫌违法。
面对汹涌的质疑,于鑫慧回应称,清者自清,对造谣侵拳将追究法律责任。网络上的造谣诽谤信息,尤其是针对其私生活的,于鑫慧的确有拳依法自卫,不过一些关涉公共利益的细节问题,似乎有必要进一步澄清说明。
不管怎么说,评判此事,公域和私域的界限需要分清楚。于私而言,涉及婚恋作风,外界不宜过多介入,拿着道德作风的大棒去一顿挥舞;但于公而言,哪怕有突出贡献,若存在炒作造假行为,在任何前提下都是不可取的。至于涉嫌违法的问题,更需要公正的调查。
□熊志(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