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止国家领导人,一些文化人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不把嫖娼当成什么大事儿。比如周星驰的《喜剧之王》里面,柳飘飘就是出来卖的;韩寒的1988,里面的女主也是个妓,另外岳父拍的第一部电影《后会无期》里面也有嫖娼情节;郭晓松也说过,科举、青楼和镖局是我们汉珉族最独特的文化标识。等等等等。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个人不把嫖娼当成什么事儿。如果有朋友说请我嫖娼,他全程买单,保证姑娘漂亮还不会被抓、不会死,不告诉我老婆,我还不欠他人情不用回请,那我很可能就会去——可惜的是我没有这样的朋友。不过可能有人会说道德啊什么扑拉扑拉,我只是花钱购买了某种服务,双方自愿,我不觉得有什么道德问题,顶多在老婆那会损害她作为女人的一些自尊与部分婚姻契约,生个气吵个架认个错下个跪这些倒是可以有。
为证明本人不是个(特别)怕老婆的人,主要是不把嫖娼当回事儿,关键是不想“被嫖娼”而死,我可以在下面坦白一下我的嫖娼经历。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很关键,根据《中华人珉共和国行晸处罚法》中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晸处罚。所以嫖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两年过后的事儿警察也不能来抓我了。09年,骑车刚刚上路,从石家庄到太原那段,出了河北境路开始变烂,就像被轰炸机炸过一样,到处都是拉煤的大车,烟尘滚滚无处藏身,时不时再下点雨,浑身都是泥巴汤。进了太原,衣服脏的差不多了,手机也没电,心想是不是该找个住的地方休整一下。当时还是没经验,不太适应那种旅行的节奏,后来的我可以连续五六个月不洗澡,两年多的时间里自己花钱住宿不超过5次。
在太原市,找到一个“洗浴住宿35元”的地方,价格算是便宜,就住了进去。洗完衣服洗完澡,便趟在房间看看电视准备睡觉。这时有人敲门,进来一个阿姨,问:“小妹妹要不要?”我先愣了一下,然后气血上涌。嫖娼这种事之前没干过,社会经验不够丰富,还有就是,我活了二十多年,还未曾有过正经的性生活。之前和之前的女朋友由于种种原因,只试探过那么一两次,未曾有过轰轰烈烈地那什么,所以这次的“小妹妹”对我的诱惑是极其强烈的。我咽了口唾沫,问:“多,多少钱?”阿姨说:“也就一二百吧,到时候你和妹妹谈。”我说:“那行,找一个吧。”然后阿姨转身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