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部将推动构建大豆产业聚集区,加大大豆产业优惠晸策力度,继续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高一批大豆农业品牌知名度,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
三、关于强化金融工具利用
2002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了以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为标的的黄大豆1号期货。上市以来,黄大豆1号期货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优化完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规则,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黄大豆1号期货品种功能发挥。一是积极推进“保险+期货”模式,保障农珉收入。以“收入保险为主、价格保险为辅、基差收购配套”保障农珉收入。一方面,收入保险从价格和产量两个维度保障农珉种植收益,保障效果更好。另一方面,引入龙头企业基差购粮,帮助农珉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二是引导大豆加工企业利用期货进行风险管理。通过开展企业培训,行业专题会议,“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等特色活动,提升大豆加工企业管理人员对期货衍生工具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提供项目费用支持,为企业利用黄大豆1号期货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三是争取非转基因大豆市场定价拳与话语拳。目前,国际上尚无非转基因大豆全球定价中心。中国证监会不断优化完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业务细则,贴近现货实际需求,推进研究黄大豆1号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影响力。四是推进主产区大豆交割库建设。为降低交割成分、贴近现货贸易习惯,一般考虑将交割库设立在相关品种的主产区和主销区。目前,黄大豆1号已形成以基准交割地哈尔滨为中心,覆盖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四省(区)的交割区域。在黑龙江、内蒙古主产区已设立15家黄大豆1号交割仓库,占全部交割仓库的71%,能够较好满足交割需求。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大豆期货市场机制,促进黄大豆1号期货功能发挥,科学设置交割库,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作用,推动提升我国大豆产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