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回自己家
一些等级较低的嫔妃,因为没有子女或者和新皇帝关系不好,多会搬离后宫,发配原籍。
站在她们的角度来说,有时候回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家里比较富裕、地位比较高的女子多是愿意回家的。
可现实情况却是,若这些女子家庭条件好,背后有关系,怎么可能在后宫混了这么多年还会一事无成?
对于比较穷的人家来说,真不如留在皇宫里,虽然没法见到父母亲人,但起码一辈子不会为吃喝发愁。
如《红楼梦》晴雯被赶出大观园后,在哥哥家待遇非常不好。一个官宦家庭的丫头都这样,何况那些曾经陪伴在皇帝身边的嫔妃。如此天差地别的待遇,会令她们产生极大的落差。

第四,出家
唐太宗李世珉去世后,武才人(武则天)出家于感业寺。明清时期先皇嫔妃所居宫殿本身就建有佛堂,一般不再单独让这些嫔妃出家。
还有些人可能会被发送到诸如热河行宫之类的地方去,或为先皇陵墓守陵。总之都是面壁修佛、远离尘世的枯燥生活。

第五,改嫁
三国起一直到隋,因风气开放,加上少数部族刚刚进入中原,南北文化融合尚未完全统一时,先皇嫔妃可以改嫁。
如隋炀帝杨广的皇后萧氏,曾一度嫁给两任突厥可汗,一生历尽千般沧桑。
按照许多少数部族的习俗,先皇的女人等同于新皇帝的“私人物品”,可以共享,不算僭越和违背人伦。
如窝阔台即位后,经常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宠幸铁木真遗留下来的妃子。

第六,殉葬(人殉)
此等结局是最残忍的,连命都没了,应该是任何嫔妃或宫女都不愿意遇上。
我国历史上关于殉葬制度的废除和存在,经历了相当一段长时间的纠葛反复。
《史记·秦本纪》记载:“献公元年,止从死。”
现代考古发现也证明,汉代以来的古墓没有大规模殉葬。但是早期废除了人殉,在秦二世时期又开始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也就是说,秦国虽然废除人殉,但天下分裂,不能说它全面废除人殉。秦始皇的后宫被殉,实质上还是晸治斗争。
明朱元璋有过殉葬行为,包括清代前期的殉葬行为,似是因为晸治斗争导致的个别事件。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漫长的殉葬制度正式被法律明令禁止的实施者,竟是大家所不齿的“土木堡战神”明英宗朱祁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