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初,早上主要用来看专业书或职场书,让自己尽快上手;工作熟了,开始看各种喜欢的书,后来慢慢走上写作道路。
以前我看重早起仪式感,泡个花茶,看个日出,打个静坐,看本好书。
近一两年,我早上醒来,很少碰手机,喝水润喉后,二话不说进入写作状态。
我喜欢早起的生活,这个时段灵感茂盛,效率翻倍,让我心无旁骛、事半功倍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早起的我,晚上容易犯困,晚上9点或10点就困得微醺,早早去睡避免晚上瞎想。
我发现,长期早改善了我的生物钟和事业运,甚至连性格都变好了。
长期早起,还能给你带来内心的安全感。
每天4:45起床的美国海军“海豹突击队”的指挥官杰克·威林克,总觉得世界上有个敌人等着跟他交锋。
每天一睡醒就问自己,现在做什么,才能为那个时刻做好准备?
然后马上就起床。
“早起让我获得一种在心理上战胜敌人的感觉”
他的精神感染了很多美国人,这也是推特上“4:45起床俱乐部”的由来。
你想工作爱好两不误,长期早起能帮你。
著名漫画作家斯科特·亚当斯,他的漫画已在65个国家,用25种语言转载。他写博客,画漫画,出书,高产得不像话。
他原是办公室白领,刚开始画漫画时,每天早上4点起床。
他早起后的流程完全固定,连早餐都不变,清空大脑后,就开始寻找素材和灵感,然后开始画画或写作。
你想提升身体的素质,长期早起能助你。
每天见过凌晨4点洛杉矶的篮球巨星科比说: